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207执560号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元,经本院2020年7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20年7月30日通过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包九市监罚字[2019]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