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鑫宝管业有限公司

连云港鑫宝管业有限公司与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苏0707执159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连云港鑫宝管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707民初75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裁判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彭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