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陕0116执2806号
被执行人:西安佳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系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中强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西安佳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依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6民初19677号民事调解协议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西安佳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经本院审查,申请执行人西安佳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撤回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案予以终结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陕0116执28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折少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