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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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381执1414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瑞安市飞***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瑞安市飞***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381民初246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瑞安市飞***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141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