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81执恢427号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白洪娒、***、***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洪娒、***、***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浙03民终416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3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白洪娒、***、***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恢427号[初执案号(2019)浙0381执78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