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方某某建筑有限公司、白城市中心客运总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吉0802执219号
申请执行人:白城市方***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洮北区。
被执行人:白城市中心客运总站,住所地洮北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城市方***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城市中心客运总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吉0802执2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邓 勇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