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2民初30867号
原告:**,男,1994年5月28日出生,汉族,北京德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被告:北京西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7-1号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北京西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08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陈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