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7426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国源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新华路132号-A。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首创新园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梨双公路与微山南路交口香提广场10-1、2、3、4-312。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国源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首创新园置业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案件中,执行依据为2022津仲调字第0116号仲裁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徐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