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辽0111民初1192号
原告:黄某。
被告: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中享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与被告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享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黄某于2025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自愿撤诉,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黄某承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