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某有限公司、中煤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205执1257号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2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25)粤0205民初152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为工程款4096086.49元及利息15486.57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154987.06元,扣除本案执行费用43414元后,剩余的4111573.0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综上,本案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2025)粤0205执125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