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冀0481执8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8月5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
被执行人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武安市磁山镇上洛阳村。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诉新兴河北冶金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的河北省武安市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武劳人仲案[2018]744号仲裁裁决书一案。现申请执行人书面写出同意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武安市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武劳人仲案[2018]744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