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

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云0102民初9746号
原告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原告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昆明威豪计算机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本院予以免收。
审判员桂欣
书记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