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东二路东、潍坊路南西湖学都项目工程存在裸土未及时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堆砌、土方作业期间未湿法作业、道路浮土多未及时清扫酒水等扬尘污染行为,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5条之规定被责令7日内自行改正,并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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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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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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