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冀1102执417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衡水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甘肃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案,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后,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206985.47元,缴纳执行费3005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