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恒和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11执1535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开发区工业**。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恒和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恒和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标的。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