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湘0424执2160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巨天建设有限公司,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533号锦绣花园10幢3**105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83年2月15日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巨天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兑现案款8500元和负担了本案执行费5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