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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永万路旁的土地建设板房、晾衣棚并硬化地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全部土地,罚款48000元,公示截止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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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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