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与陕西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陕0118民初2374号 原告: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建设银行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25575075XXX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迎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1幢18层418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09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轩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3年5月30日生,汉族,住西安市鄠邑区。 被告:***,男,1989年9月18日生,汉族,住西安市鄠邑区。 原告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西郡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因原告已预交123812元,其余123662元退还原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