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湘跃矿业有限公司等与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桂1402执189号 广西某乙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某有限公司、广西某甲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广西某乙有限公司申请广西崇左市某有限公司、广西某甲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桂14民终125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广西某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116349.35元,其中工程款本金982756.9元,利息121364.88元,申请执行费12227.57元。执行款1104121.78元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费12227.57元已上缴国库。至此,广西某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桂14民终125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