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枫叶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景观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1122民初2118号
原告:*******景观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冶市七里路金茂大厦B栋13楼,注册号420200020030602。
法定代表人:石胜干,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盛茂华,男,该公司员工,汉族,1961年6月27日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住大冶市,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艳生,黄冈市红安县杏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31710181110006,一般授权。
被告:湖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2050004800Q。
法定代表人:王建增,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1961年8月20日出生,住红安县,
原告*******景观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原告*******景观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景观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原告*******景观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王业金
审判员  夏晓鹭
审判员  袁晓明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曾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