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市亚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保1397号 申请人汉中市亚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解除保全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29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3)陕0702民初5550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4)陕0702执保13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1、解除了被申请人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开设账户(账号:7030********)的冻结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1397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11月5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