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宏鑫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存在发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罚款5.9万元(安税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5-18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浙江振鑫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7月诚信信息
浙江振鑫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诚信信息
南京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正瑞消防装备器材有限公司2025年8月诚信信息
湖南正瑞消防装备器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