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武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鲁1723执1611号
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
被执行人某乙公司:
关于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扣划执行费1400元、案件受理费1437元,下剩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某甲公司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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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