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602执5038号 陕西泽昌电梯设备有限公司、陕西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陕西泽昌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3)陕0602民初496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陕西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00000元、受理费8906元、执行费74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明,被执行人陕西圣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有存款,划拨507400元至本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陕西泽昌电梯设备有限公司领取案件款共计500000元,提转执行费7400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本院认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3)陕0602民初4965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第一期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陕西泽昌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 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3)陕0602执503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