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02执332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升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山东升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鲁1302民初10976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新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屏蔽,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