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大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n上诉人(原审原告)*** n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n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n委托代理人***,天津XX律师事务所律师 n委托代理人***,天津XX律师事务所律师 n原审第三人*** n上诉人***与上诉人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滨功民初字第1303号民事判决 一审宣判后,***与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5年3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上诉人***,上诉人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原审第三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n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n一、撤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4)滨功民初字第1303号民事判决;n二、发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n***上诉案件受理费16860元,退还给上诉人***;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诉案件受理费8055元,退还给上诉人天津XX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n审判长***n审判员***n代理审判员***n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n书记员***n速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