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502执4550号 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大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渭南河湖生态维护治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