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团结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新3222执2280号 和田团结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分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和田团结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墨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新3222民初46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分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