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7执153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绵阳子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与绵阳子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5988.73元,后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向本院书面说明被执行人绵阳子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向其支付案款88276.9元,本案生效执行依据绵阳仲裁委员会(2019)绵仲裁字第0394号裁决所确定的债务已履行完毕。对执行到位的案款5988.73元,本院扣除本案执行费1224.15元上缴国库,并将剩余的4764.58元退还被执行人绵阳子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