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华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4民初12347号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1号楼12层1210房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G。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安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霞石村委会新熹四路北2号(圣大产业园D座第三层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K。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安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于2019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