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顺隆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03执保1349号
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顺隆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正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2年10月28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存款130000.00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