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804执4877号 孙某: 江苏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2025)苏0804民初4927号判决书。依上述执行依据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案执行标的金额为109486.18元,执行费为1542.29元。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江苏某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