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103执8197号 西安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西安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2)陕0103民初282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已执行回全部案件款3015862.2元、执行费30164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03执819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8月25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