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扬子照明钢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安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陕08执165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扬子照明钢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道。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长安园林有限责任公,住所地陕**省榆林市榆阳区长乐路**号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扬子照明钢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安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结案案由:和解并履行完毕
结案方式:执行完毕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9222xxx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