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及表002-1被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伍拾元整,公示截止期: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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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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