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六条及表002-1被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伍拾元整,公示截止期:2024/01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01-16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沣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6月诚信信息
江西沣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