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飞越照明灯具销售有限公司

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7)皖0802执706号
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飞越照明灯具销售有限公司、安庆市飞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元、孔为岗、**、安徽兆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皖0802执70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长审判员***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