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113执保533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通达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通达动漫游戏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
法定代表人:武文姣,该公司董理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海哲,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孝豫,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保全人:山东童文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宋文飞,该公司董理兼经理。
申请保全人山东通达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童文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0113民初355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童文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820元,由申请保全人山东通达动漫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韩广峰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