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

某某;某某;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105执5134号 汕头市潮阳某总公司、陈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民终334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马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5年5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粤0105执5134号。经执行,被执行人汕头市潮阳某总公司、陈某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院(2025)粤0105执5134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经办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