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麒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麒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2执14734号 ***、陕西麒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麒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1)第1093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麒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25884.54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经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履行的案件款25884.54元,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2执1473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2月9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