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被执行人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皖1221执3506号 申请人***、被执行人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与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900.65元,其中执行费711元,诉讼费569元,案款54620.6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已足额履行55900.6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皖1221民初44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