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784执保31号 申请保全人:***,男,1985年9月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被保全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文沿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3X7L489Q。 法定代表人:***,经理。 关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内0784民初8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保全人***于2025年6月1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经本院执行,现已对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4105********予以冻结,冻结金额39万元,冻结期限自实际冻结之日起一年。 至此,***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5)内0784民初8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