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赣1103执1208号
申请执行人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金豪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8年6月27日生,汉族,江西省人,个体户,住江西省。
被执行人***,男,1961年7月3日生,汉族,江西省人,个体户,住江西省***。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且按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广民二初字第6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中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