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永康市华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4执161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永康市华***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康市华***置业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37272.68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