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建实业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宏建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冀0702执保629号 河北某有限公司: 河北某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市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冀0702民初2517号(执行依据文书种类)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院地址:(法院地址)邮编:(法院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