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广播电视台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诉讼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4)青0104执保201号 申请人山东远东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海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4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青海广播电视台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3)青0104民初368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青海广播电视台名下银账户105026525480的冻结措施。2024年5月8日,本院依法解除被申请人青海广播电视台名下中国银行尾号5480账户的冻结措施。 本院作出的(2023)青0104民初368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青海广播电视台名下银行账户105026525480的冻结措施,申请人基于以上民事裁书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 (2024)青0104执保201号案件解除保全完毕。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