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856号
娄底市信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湖北沙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856号娄底市信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沙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湘1302民初503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湖北沙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娄底市信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261003.85、违约金145633.05元及剩余违约金,被执行人湖北沙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