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澜建设有限公司

因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滨江翠栖府实施了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流溢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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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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