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624执288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中聚空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元村村。
法定代表人:幸中文,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大同煤矿集团朔煤**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怀仁市**村。
法定代表人:谢永胜,任董事长。
杭州中聚空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朔煤**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28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建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左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