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因对设备代码为31103101172021110124的电梯维保情况进行虚假记录,当事人实际未到达现场,未对上述电实施电梯维保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被罚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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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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