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吉林省恒固建材有限公司、某某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6执保324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恒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辽**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3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经民事办案人确认不予保全,本案保全完毕。 (2023)吉0106执保324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